自然人代开发票地点怎么填写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2048 时间:2024-02-16
根据税务局规定,自然人代开发票填写地点是发生销售服务、不动产所在地等。自然人代开发票地点怎么填写呢,小编已经在下文做了具体的整理与分享,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来学习和了解,或许会有新的收获与发现哦!
(1)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等税费后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1】某企业承租自然人的不动产(北京海淀区),为了少缴税,去其他省市(非北京市)代开的房屋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不合规的发票,不能做为抵扣进项税额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通俗的说,白代开了。
(2)《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第(三)项规定,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例2】小陈税务担任深圳一家公司的独立董事,小陈税务户籍所在地北京,不属于深圳公司的员工,取得董事会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深圳公司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预扣预缴个税,同时需要去深圳公司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劳务报酬发票,如果去小陈税务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或找了税收洼地代开发票,属于不合规的发票,不能做为抵扣进项税额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通俗的说,白代开了。
【补充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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