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取得收入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285 时间:2023-07-29
劳务这个词大家都不陌生,对于劳务这块,财务也有很多账务要处理。本文为大家讲述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取得收入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在咨询这个问题,说明大家对这部分的内容还不够了解,因此为了大家更好的掌握这部分的内容,小编就在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非全日制用工取得收入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非全日制用工取得收入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根据上述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和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其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有怎么进行区分?如何判断是否存在任职受雇关系?如何判断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一、看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大部分任职受雇人员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很容易区分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容易有争议的是聘用一些短期用工人员,这类人员往往不会订立书面合同,财务人员无法判断是否存在任职受雇关系,那就需要看用工实质。
二、看实质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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