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放的福利费哪些是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7919 时间:2019-12-17
现在市场经济一片大好,因此很多企业现在为了犒劳员工,为员工准备了很多很好的福利,例如出国旅游、带薪休年假、还有各个节日礼品等,再发放福利的同时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是不是单位发放的所有福利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有没有免交个人所得税的呢?哪些福利又是不能免征个税的呢?下面木槿老师就来为大家解答有关单位发放福利费哪些是不能免个税的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吧。
单位发放的福利费哪些是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第三条规定,以上规定从1998年11月1日起执行。
因此,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的内容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木槿老师有关单位发放福利费哪些是不能免个税的问题做出的回答,不知道大家看了以后是不是都已经了解了,牛账网是一家致力于会计人才培养的会计在线教育平台,如果大家对会计感兴趣的或是想要学会计的都可以关注牛账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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