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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时间类考点速记十日攻略

来源:牛账网 作者:樱桃子老师 阅读人数:10782 时间: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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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基础》作为一门重要的考试科目,涉及大量法律法规知识和具体时间规定。其中,时间类考点是历年考试的重点和难点,也是考生最容易混淆和出错的部分。为了帮助2025年备考的考生更好地掌握这些关键时间点,我们特别整理了《经济法基础》中最重要的时间类考点,采用十日速记法进行分类归纳。

一、合同法律制度中的时间规定

1. 要约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 承诺期限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3.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二、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时间要点

1. 票据时效

- 支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 商业汇票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 即期汇票自出票日起2年

2. 提示付款期限

- 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

- 银行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

- 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 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

3. 追索权行使期限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三、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时限

1. 纳税申报期限

- 增值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税款

- 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

2. 税务行政复议纳税人可以自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3. 税务行政处罚追诉时效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四、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的时间规定

1.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 试用期规定

-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 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 社会保险缴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五、公司法中的关键时间节点

1. 公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应当自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

2. 股东权利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 公司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掌握以上时间类考点,对于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将大有裨益。建议考生在复习时,可以按照"十日速记法"每天记忆一个法律领域的时间节点,通过分类归纳和对比记忆,能够更加牢固地掌握这些容易混淆的时间规定。同时,也要注意这些时间点在具体案例中的应用,以便在考试中灵活应对各种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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