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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必读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的关键区别

来源:牛账网 作者:樱桃子老师 阅读人数:10844 时间: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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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场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基于劳动合同和事实劳动关系。然而,许多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概念存在混淆,甚至误以为二者是同一回事。实际上,这两者虽然密切相关,但法律定义和法律效力却有所不同。理解它们的区别,有助于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法律意义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等条款达成一致,并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得超过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劳动合同订立的特征

1. 契约性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受《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双重约束。

2. 书面形式优先虽然口头合同在特定情况下有效,但书面合同更利于举证,避免争议。

3. 条款约束力合同一旦订立,双方必须遵守约定的权利义务,如薪资、社保、工作内容等。

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后果

-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合同,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

- 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关系建立的法定标准

劳动关系建立的核心在于“实际用工”,即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用工,劳动关系依然成立。《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建立的认定条件

1.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如遵守考勤、执行工作任务等。

2. 劳动报酬支付用人单位定期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3. 工作内容归属劳动者从事的业务属于用人单位的经营范围。

无书面合同但劳动关系成立的情形

- 短期临时工未签合同但实际工作。

- 试用期员工未签订合同但已上岗。

- 口头协议用工,但劳动者已提供劳动服务。

三、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的关键区别

| 比较项 | 劳动合同订立 | 劳动关系建立 |

|------------|----------------|----------------|

|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

| 核心要素 | 书面或口头协议 | 实际用工行为 |

| 生效时间 | 合同签订日 | 用工首日 |

| 法律后果 | 未订立合同可能面临赔偿 | 未建立劳动关系不构成雇佣 |

| 举证难度 | 需书面或电子证据 | 可凭借工资流水、考勤等证明 |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张某入职某公司,口头约定月薪8000元,但未签合同。工作3个月后,公司否认劳动关系。法院根据张某的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认定劳动关系成立,并判决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案例2李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约定1个月后正式入职。在合同签订后但未入职前,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仅构成合同关系。

四、劳动者应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1. 入职即要求签订书面合同,避免口头约定。

2. 保留用工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以便在争议时证明劳动关系。

3. 关注社保缴纳用人单位应在用工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未缴纳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维权途径如遇纠纷,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总结

劳动合同的订立强调“协议签订”,而劳动关系的建立取决于“实际用工”。劳动者应确保两者同步进行,避免因合同漏洞导致权益受损。只有正确理解二者的区别,才能在职场中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本文的解析,希望每位劳动者都能清晰认识到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重要性,确保自己的劳动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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