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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增值税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

15、 增值税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其中上述凭证是指( )。 A.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B.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C.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D.扣除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老师这一题不是很理解,为什么发票和签收单能作为凭票抵扣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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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票:增值税的核心原理是对增值额征税,实行价外税,由消费者负担。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向购买方收取销项税额,购进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支付进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于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发票是交易的合法证明,能证明企业支付了相应价款并承担了增值税,所以可作为扣除价款的有效凭证。 ​ - 签收单:企业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时,难以取得境内常规的发票。此时,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作为有效凭证,能证明企业确实发生了对外支付行为,符合真实性原则,所以可作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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