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于学生住宿的房屋是否免征契税?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868 时间:2021-10-04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有关房产契税等一些税务账务处理问题,大家有了解吗?还不知道的,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仔细看下吧!
非营利性的学校,有一部分房屋是用于学生的日常住宿。请问用于学生住宿的部分是否可以免征契税?
答:不能免征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三条第2点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
另外,《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契税法》第六条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用于办公、教学而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综上,如果房屋是用于学生住宿,并不是用于办公、教学,不符合免征契税的情形,不能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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