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3740 时间:2020-04-01
城镇土地使用税就是我们常说的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了解了定义以后,大家知道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吗?一起来看看吧。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计提时的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次月缴纳税金时,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借: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纳税义务人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个人指的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但不在土地所在地,土地为他人代管的,代管人和实际使用人也需要缴纳。
3、如果土地使用权尚有纠纷为解决的,那实际使用该土地的人就是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木槿老师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怎么做的相关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对此不懂的同学看完以后都能明白,如果对于以上内容大家还有什么不会的不懂的,都可以来网站咨询老师,注册就送做账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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