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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房产税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616 时间:202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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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那么缴纳房产税该如何做会计分录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想了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以下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缴纳房产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房产税是根据房产价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者或使用者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

1.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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