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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所得的相关调整都有哪些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030 时间: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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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刚步入会计行业的小伙伴可能就不会非常了解“其他所得的相关调整都有哪些”的内容,对于新手会计来说,没有老会计带领,学习起来就非常困难,今天小编就全面详细的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其他所得的相关调整都有哪些”知识点,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其他所得的相关调整都有哪些,这个主要包括: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所征税款由计入“其他所得”项目调整为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

原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部分收入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质,《公告》将其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

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的具体收入包括:

1.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2.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所征税款由计入“其他所得”项目调整为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主要来源于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从国际上看,对个人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大多纳入综合所得征税,因此《公告》将个人领取的该项养老金收入所征税款调整为计入综合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需要说明的是,《公告》并未改变该项养老金收入的税负,即个人领取的该项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仍为7.5%,纳税人的税负没有变化。

关于“其他所得的相关调整都有哪些”的内容就总结到这里,会计实操的学习是需要大家多加练习,甚至是在步入职场前就应该熟练掌握!牛账网推出233天免费试听课程的活动,想要进行实操练习的小伙伴可以咨询在线客服,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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