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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建设工程的优先受偿权

不是说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吗?为何乙银行抵押权优先呢?是不是说建设工程优先只限于地上的房款?对地本身不优先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19年12月25日
回答 1
1.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2.(1)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中,甲公司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向乙银行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所以乙银行对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故乙银行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消费者支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所以丙公司对该建设工程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丁对其所购商品房的权利。3.是的,您的理解是正确的。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只限于该建设工程本身,也就是只限于住宅楼的拍卖价款。 你离成功只差一步,那就是努力,帮您解决每一个问问题才能更好成长,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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