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财会,现针对您的问题核心回答如下:
1. 进项税额无需转出:根据规定,药品过期属正常经营损失(非管理不善导致的被盗、丢失或霉烂变质),已抵扣的进项税不用转出;
2. 避免大额集中报损:虽税务允许正常损失处理,但每月大金额操作易引发关注,建议合理分摊以符合常规经营逻辑;
3. 合规性关键:需保留过期证明、销毁记录及内部审批文件,确保真实性,降低税务风险。
注:具体执行前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因实务中可能存在差异。
作为财会,现针对您的问题核心回答如下:
1. 进项税额无需转出:根据规定,药品过期属正常经营损失(非管理不善导致的被盗、丢失或霉烂变质),已抵扣的进项税不用转出;
2. 避免大额集中报损:虽税务允许正常损失处理,但每月大金额操作易引发关注,建议合理分摊以符合常规经营逻辑;
3. 合规性关键:需保留过期证明、销毁记录及内部审批文件,确保真实性,降低税务风险。
注:具体执行前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因实务中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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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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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淼老师
08月01日
原则上必须更正,哪怕差额微小也属申报错误。后续务必按开票全额30000元申报,确保每期数据合规,积累形成完整准确的纳税记录。
杨阳老师
回复
淼淼老师
08月01日
系统误将含税收入自动折算为不含税金额(如按3%征率倒挤),但个体户季度销售额应按全额开票金额30000元申报,需手动修正计税基数。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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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淼老师
08月01日
已按29702.97申报缴税属于错误操作,应立即联系税务机关更正申报,补缴少缴部分税款,避免滞纳金或行政处罚。正确做法是以开票总额30000元作为计税基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