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老会计,我来给你分析下这种情况。
从税务规定和业务实质来看,代付工人工资属于代收代付性质,你们公司只是中间经手方,这笔钱并非公司收入。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是交易活动的法定凭证,而代收代付行为中你们并未提供应税服务,理论上对方不需要给你们开发票。
不过要注意两点:一是确保代付流程有完整记录(比如代付协议、银行流水、工资发放明细),避免被税务误认为隐瞒收入;二是如果对方坚持开票,建议开“其他应付款”或“代收代付款”性质的普通收据,并注明“非收入类款项”,避免产生增值税风险。
最后提醒,不同地区税务执行可能有差异,如果金额较大或对方有特殊要求,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合规性。
作为老会计,我来给你分析下这种情况。
从税务规定和业务实质来看,代付工人工资属于代收代付性质,你们公司只是中间经手方,这笔钱并非公司收入。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是交易活动的法定凭证,而代收代付行为中你们并未提供应税服务,理论上对方不需要给你们开发票。
不过要注意两点:一是确保代付流程有完整记录(比如代付协议、银行流水、工资发放明细),避免被税务误认为隐瞒收入;二是如果对方坚持开票,建议开“其他应付款”或“代收代付款”性质的普通收据,并注明“非收入类款项”,避免产生增值税风险。
最后提醒,不同地区税务执行可能有差异,如果金额较大或对方有特殊要求,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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