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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

老师好!我公司和供应商对账,欠款金额不一致,现以我公司挂账为...

老师好!我公司和供应商对账,欠款金额不一致,现以我公司挂账为准,这种情况下要不要出个书面说明让双方签字呢?老师这边有模板吗?具体内容我不知道如何写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14日
回答 1
杨阳老师
杨阳老师 回答于05月14日
金牌答疑老师
(推眼镜,拿起笔在纸上画重点)这种情况出书面说明是必须的!不然以后扯皮有的烦。你听我说,这叫“账务确认函”,模板我给你搭个架子,内容按实际情况填。 账务确认函 致[供应商名称]: 经双方核对,截至[年月日],我司账面显示贵司欠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现以我司财务系统挂账金额为准,特此确认。 差异说明(选填,如果有的话): 本次差异原因为[比如:票据传递延迟/计算方式不同/部分款项未入账等],经协商以我司数据为准,后续将加强核对。 确认条款: 1. 本函仅为金额确认,不涉及其他争议; 2. 双方签字后视为对金额无异议; 3. 后续还款计划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签字日期: 重点提醒: 1. 一定要写明“以我方数据为准”,别留模糊空间; 2. 差异原因要客观描述,别甩锅或承认错误; 3. 让对方盖章+经办人签字,拍照留底存档; 4. 如果对方不肯签,发邮件确认聊天记录,留证据! (递眼镜,敲桌子)记住,白纸黑字比口头答应强!下回对账前先统一计价方式,比如是否含税、运费谁担,省得老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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