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小微企业享受优惠税率。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假设利润总额为320万元,那么应缴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1. 前100万元部分按5%的税率:
\[ 100 \times 0.05 = 5 \text{万元} \]
2. 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即220万元)按10%的税率:
\[ 220 \times 0.10 = 22 \text{万元} \]
3. 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即20万元)按25%的税率:
\[ 20 \times 0.25 = 5 \text{万元} \]
将各部分相加,得到总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 5 + 22 + 5 = 32 \text{万元} \]
因此,小微企业利润总额为320万时,应缴企业所得税为32万元。
根据中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小微企业享受优惠税率。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假设利润总额为320万元,那么应缴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1. 前100万元部分按5%的税率:
100 × 0.05 = 5 万元
2. 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即220万元)按10%的税率:
220 × 0.10 = 22 万元
3. 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即20万元)按25%的税率:
20 × 0.25 = 5 万元
将各部分相加,得到总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5 + 22 + 5 = 32 万元
因此,小微企业利润总额为320万时,应缴企业所得税为32万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