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成本和费用应当在发生的当期进行确认。也就是说,2023年2月和7月的发票,其对应的成本或费用应当在其发生的当期进行确认,而不是在6月份。
然而,实际操作中,有些公司会因为各种原因(如现金流管理、税务规划等)选择在不同的时间点对发票进行处理。这种情况下,虽然可以在6月份处理这些发票,但需要确保这种做法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相关税法规定。
总的来说,从会计原则上讲,2023年2月和7月的发票不应计入6月份的成本。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
你好,根据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成本和费用应当在发生的当期进行确认。也就是说,2023年2月和7月的发票,其对应的成本或费用应当在其发生的当期进行确认,而不是在6月份。
然而,实际操作中,有些公司会因为各种原因(如现金流管理、税务规划等)选择在不同的时间点对发票进行处理。这种情况下,虽然可以在6月份处理这些发票,但需要确保这种做法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相关税法规定。
总的来说,从会计原则上讲,2023年2月和7月的发票不应计入6月份的成本。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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