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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融通付款,然后收取手续费和提前付款利息,开具的收取手续费...

建信融通付款,然后收取手续费和提前付款利息,开具的收取手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不?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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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小智老师 回答于04月27日
金牌答疑老师
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来给你详细分析下。 一般来说,建信融通收取手续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抵扣的: ### 一、从发票本身来看 1. 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 发票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包括发票的开具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规定,如发票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包括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金额、税率、税额等信息。例如,发票上应明确注明是“金融服务费”等相关手续费的具体名称,且与实际发生的业务相符。 - 发票的开具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开票资格,通常是建信融通平台或其委托的合法税务代理机构等。如果发票是伪造或变造的,或者开具方不具备开票资格,那么该发票不能用于抵扣。 2. 发票的用途与企业经营相关性 - 企业支付建信融通手续费是基于真实的融资交易活动产生的。如果该手续费是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融资成本,那么在符合其他抵扣条件下,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例如,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等合理经营需求而通过建信融通进行融资,所支付的手续费对应的发票进项税额一般可以抵扣。 - 但如果该手续费是用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比如企业将融资资金用于非生产经营性的投机活动等,那么对应的发票进项税额可能不能抵扣。 ### 二、从企业的税务处理来看 1. 一般纳税人资格 - 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有资格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取得了建信融通手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只能将发票金额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2. 抵扣范围和规定 - 根据增值税相关法规,企业购进的贷款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建信融通手续费并不等同于贷款服务本身。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而建信融通手续费是企业为获得融资服务而支付给平台或相关服务机构的费用,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 对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如果企业能够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该服务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其进项税额一般可以抵扣。不过,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认证和申报抵扣,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开具之日起360天内)进行发票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进行抵扣申报。 ### 三、特殊情况分析 1. 兼营简易计税方法或免税项目的情况 - 如果企业同时存在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和免税项目,且无法准确划分建信融通手续费对应的进项税额归属,那么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摊。如果不能合理划分,主管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企业按照一定的标准(如销售额比例等)对进项税额进行分摊,只有归属于一般计税方法且符合抵扣条件的部分才可以抵扣。 2. 非正常损失或其他不得抵扣情形关联情况 - 如果企业发生了非正常损失(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且该损失与建信融通融资业务存在一定关联(例如融资是为了采购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货物),那么相应的手续费进项税额可能也不能抵扣。因为根据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与之相关的其他费用进项税额也可能受到限制。 所以,建信融通付款收取手续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发票真实合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且该手续费与生产经营相关,同时不存在其他不得抵扣的情形,一般是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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