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将具体解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中的调增和调减:
1. 含义
- 调增: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导致一些费用或支出在税法上不允许全额扣除,或者一些收入在税法上需要确认但会计上未确认,此时就需要将这部分差异进行调整增加,即“调增”。调增会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导致企业需要缴纳更多的所得税。
- 调减:与调增相反,当企业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使得一些费用或支出在税法上可以扣除但会计上未扣除,或者一些收入在会计上已确认但税法上不确认为收入时,就需要进行“调减”处理。调减会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2. 常见调增调减项目及举例
- 调增项目
- 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例如,企业全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3万元,则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3000×5‰=15万元>13×60%=7.8万元,所以只能扣除7.8万元,需调增13-7.8=5.2万元。
- 职工福利费:企业支付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为100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为150万元,则可扣除限额为1000×14%=140万元,需调增150-140=10万元。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假设企业当年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800万元,则可扣除限额为5000×15%=750万元,需调增800-750=50万元。
- 调减项目
- 国债利息收入:企业购买国债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将其调减。例如,企业当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这10万元应从会计利润中调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 税收优惠减免:如果企业符合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优惠等,相应的减免税额要在应纳税所得额中调减。比如某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其所得税税率为20%,则应调减的金额为100×(25%-20%)=5万元。
下面我将具体解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中的调增和调减:
1. 含义
- 调增: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导致一些费用或支出在税法上不允许全额扣除,或者一些收入在税法上需要确认但会计上未确认,此时就需要将这部分差异进行调整增加,即“调增”。调增会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导致企业需要缴纳更多的所得税。
- 调减:与调增相反,当企业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使得一些费用或支出在税法上可以扣除但会计上未扣除,或者一些收入在会计上已确认但税法上不确认为收入时,就需要进行“调减”处理。调减会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2. 常见调增调减项目及举例
- 调增项目
- 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例如,企业全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3万元,则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3000×5‰=15万元>13×60%=7.8万元,所以只能扣除7.8万元,需调增13-7.8=5.2万元。
- 职工福利费:企业支付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为100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为150万元,则可扣除限额为1000×14%=140万元,需调增150-140=10万元。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假设企业当年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800万元,则可扣除限额为5000×15%=750万元,需调增800-750=50万元。
- 调减项目
- 国债利息收入:企业购买国债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将其调减。例如,企业当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这10万元应从会计利润中调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 税收优惠减免:如果企业符合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优惠等,相应的减免税额要在应纳税所得额中调减。比如某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其所得税税率为20%,则应调减的金额为100×(25%-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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