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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给别的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主要做排污水的那种,签的合同是技术服...

给别的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主要做排污水的那种,签的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那么我们在排污过程中需要买试剂才能做这项技术,请问这属于混合销售吗?2.这个税率应该按6个点还是说技术服务按6个点采购材料按13个点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1月15日
回答 1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在您提供的情况下,签订的是技术服务合同,但为了进行排污水技术需要购买试剂。这种情况下,如果试剂的采购是为了履行技术服务合同的一部分,并且是在服务过程中使用的,那么这可以被视为混合销售行为。 关于税率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因此,如果技术服务和试剂采购是混合销售行为的一部分,并且无法分别核算,那么应该按照较高的税率来征税。 综上所述,您的情况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税率应该按照服务部分的6%来计算。但是,具体的税务处理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税法规定和税务机关的具体解释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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