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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请问老师,直系亲属间股权转让,因当时在工商局做变更时,由于...

请请问老师,直系亲属间股权转让,因当时在工商局做变更时,由于不能写0元转让,所以转让协议上以原股权价(平价)转让,需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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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直系亲属间的股权转让没有实际支付转让价款,即无偿转让时,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不过,由于你们在工商局做变更登记时使用了原股权价进行转让,这可能会被视作有偿转让。因此,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是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股权转让价格**:尽管实际交易为无偿,但文件上记录的是有偿转让,税务机关可能会依据文件上的价格来征税。 2. **税务规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个人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 **个税计算**:如果被认为有转让所得,则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4. **税务筹划**:在进行此类交易前,最好咨询专业税务人士,考虑税务筹划,以合法方式降低税负。 5. **正当理由说明**:无偿转让给直系亲属通常属于正当理由,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表明转让未取得收入。 6. **税务局解释**:可以向税务局咨询此类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争取获得免税处理。 总的来说,虽然无偿转让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但由于你所述的情况在转让协议上以原股权价(平价)转让,可能会被认定为有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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