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税务师 >涉税服务实务

涉税服务实务

进项税额转出对增值税的影响

在编制分录的时候,这里是做了进项转出,我理解的是这里不是视同销售,是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的情形,所以进项转出,但是计算销项的时候,怎么又算了销项,不是不属于视同销售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18年05月25日
回答 1
这里在增值税上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行为,也没有计算销项税额,是做了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只是因为进项税额转出相当于加上这部分金额,即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打开括号相当于加上这部分金额,所以是应缴纳的增值税=8000/(1+13%)×13%+23000×13%-1530+20000×13%=4980.35(元)。您再理解一下哦,如仍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祝您考试顺利畅学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更多
0
讨论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获取验证码
热门问答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