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将逐一进行解答。
### 问题1:收到网银认证的0.35元,需要按照金融服务6%税局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和保险服务等。网银认证费用属于金融服务中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因此,收到网银认证的0.35元应按照金融服务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具体计算如下:
\[
\text{应纳增值税} = 0.35 \times 6\% = 0.021 \text{元}
\]
### 问题2:出口货物预收客户款35万,多收的钱客户说不用退回了,我们做账入了营业外收入。需要计入增值税收入吗?由于是出口税率还是按照0%可以吗?但是因为出口货物和款已经结清,不清楚需不需要按照13%货物来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即出口货物不征收增值税。因此,对于出口货物预收款中多收的部分,如果客户同意不退回且企业将其记入营业外收入,这部分收入不应再计入增值税收入,也不应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
具体分析如下:
1. 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出口货物本身适用零税率,即不征收增值税。
2. 多收款项的处理:多收的款项客户同意不退回,企业将其记入营业外收入,这部分收入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因此不应计入增值税收入。
3. 税率适用:由于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多收款项即使记入营业外收入,也不应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增值税。
综上所述,多收的款项客户同意不退回且记入营业外收入的部分,不应计入增值税收入,也不应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增值税。
最终答案:
1. 收到网银认证的0.35元,需要按照金融服务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2. 出口货物预收客户款35万,多收的钱客户说不用退回了,记入营业外收入的部分,不需要计入增值税收入,也不需要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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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1:收到网银认证的0.35元,需要按照金融服务6%税局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和保险服务等。网银认证费用属于金融服务中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因此,收到网银认证的0.35元应按照金融服务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具体计算如下:
\[
\text{应纳增值税} = 0.35 \times 6\% = 0.021 \text{元}
\]
### 问题2:出口货物预收客户款35万,多收的钱客户说不用退回了,我们做账入了营业外收入。需要计入增值税收入吗?由于是出口税率还是按照0%可以吗?但是因为出口货物和款已经结清,不清楚需不需要按照13%货物来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即出口货物不征收增值税。因此,对于出口货物预收款中多收的部分,如果客户同意不退回且企业将其记入营业外收入,这部分收入不应再计入增值税收入,也不应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
具体分析如下:
1. 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出口货物本身适用零税率,即不征收增值税。
2. 多收款项的处理:多收的款项客户同意不退回,企业将其记入营业外收入,这部分收入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因此不应计入增值税收入。
3. 税率适用:由于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多收款项即使记入营业外收入,也不应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增值税。
综上所述,多收的款项客户同意不退回且记入营业外收入的部分,不应计入增值税收入,也不应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增值税。
最终答案:
1. 收到网银认证的0.35元,需要按照金融服务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2. 出口货物预收客户款35万,多收的钱客户说不用退回了,记入营业外收入的部分,不需要计入增值税收入,也不需要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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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将逐一进行解答。
问题1:收到网银认证的0.35元,需要按照金融服务6%税局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和保险服务等。网银认证费用属于金融服务中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因此,收到网银认证的0.35元应按照金融服务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具体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 = 0.35 × 6% = 0.021 元
问题2:出口货物预收客户款35万,多收的钱客户说不用退回了,我们做账入了营业外收入。需要计入增值税收入吗?由于是出口税率还是按照0%可以吗?但是因为出口货物和款已经结清,不清楚需不需要按照13%货物来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即出口货物不征收增值税。因此,对于出口货物预收款中多收的部分,如果客户同意不退回且企业将其记入营业外收入,这部分收入不应再计入增值税收入,也不应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
具体分析如下:
1. 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出口货物本身适用零税率,即不征收增值税。
2. 多收款项的处理:多收的款项客户同意不退回,企业将其记入营业外收入,这部分收入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因此不应计入增值税收入。
3. 税率适用:由于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多收款项即使记入营业外收入,也不应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增值税。
综上所述,多收的款项客户同意不退回且记入营业外收入的部分,不应计入增值税收入,也不应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增值税。
最终答案:
1. 收到网银认证的0.35元,需要按照金融服务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2. 出口货物预收客户款35万,多收的钱客户说不用退回了,记入营业外收入的部分,不需要计入增值税收入,也不需要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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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收到网银认证的0.35元,需要按照金融服务6%税局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和保险服务等。网银认证费用属于金融服务中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因此,收到网银认证的0.35元应按照金融服务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具体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 = 0.35 × 6% = 0.021 元
问题2:出口货物预收客户款35万,多收的钱客户说不用退回了,我们做账入了营业外收入。需要计入增值税收入吗?由于是出口税率还是按照0%可以吗?但是因为出口货物和款已经结清,不清楚需不需要按照13%货物来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即出口货物不征收增值税。因此,对于出口货物预收款中多收的部分,如果客户同意不退回且企业将其记入营业外收入,这部分收入不应再计入增值税收入,也不应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
具体分析如下:
1. 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出口货物本身适用零税率,即不征收增值税。
2. 多收款项的处理:多收的款项客户同意不退回,企业将其记入营业外收入,这部分收入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因此不应计入增值税收入。
3. 税率适用:由于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多收款项即使记入营业外收入,也不应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增值税。
综上所述,多收的款项客户同意不退回且记入营业外收入的部分,不应计入增值税收入,也不应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增值税。
最终答案:
1. 收到网银认证的0.35元,需要按照金融服务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2. 出口货物预收客户款35万,多收的钱客户说不用退回了,记入营业外收入的部分,不需要计入增值税收入,也不需要按照13%的货物税率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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