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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实务

外购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外购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0年07月01日
回答 1
按税法规定,凡外购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减销项税额。因此,相应会计处理上,应并入损失货物的价值之中。

借:原材料等(实际入库材料的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入库材料负担的增值税)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含增值税的损失货物的价值)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全部应付或实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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