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税务师 >税法一

税法一

增值税抵扣是什么?

增值税抵扣是什么?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1年11月01日
回答 1

对于每一个财会人来说,可能面临最多的还是考证吧!大家都知道,证书是进入财会行业的必要条件,而会计又离不开对税务技能的掌握,我们知道,《税法一》是税务师考试的科目之一,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关于该专业的一些常考问题吧!增值税抵扣是什么?增值税抵扣指的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消进项税额,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抵扣条件:

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_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每日一考点

备考税务师的考生朋友们,伟大的事不是力气、速度和身体的敏捷完成的,而是性格、意志和知识的力量完成的,下面是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重要考点,赶快来看吧!

增值税抵扣是什么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也可以了解一下个税扣除标准2021。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现注册会员即可领取免费做账大礼包,六重豪礼,只等你来带回家,赶紧行动吧!

更多
0
讨论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获取验证码
热门问答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