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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销售个日对方花生油一共1690元,对方公司法人给我们公司打了1690元可以吗,怎么写会计分录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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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对方公司法人给你们公司打款1690元用于购买花生油,这是一笔典型的销售交易。在会计处理中,需要记录这笔收入和相应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增加。下面是详细的解析过程和会计分录: ### 解析过程: 1. 确认收入: - 你们公司销售花生油获得收入1690元,这需要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2. 增加现金或银行存款: - 对方公司法人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打款1690元,这需要记入“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3. 计算增值税(如果适用): - 如果销售花生油需要缴纳增值税,则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3%(具体税率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则销项税额 = 1690元 × 13% = 219.70元。 - 不含税销售收入 = 1690元 - 219.70元 = 1470.30元。 ### 会计分录: #### 情况一:不涉及增值税 如果销售花生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 ```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169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90元 ``` #### 情况二:涉及增值税 如果销售花生油需要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 ```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169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70.3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9.70元 ``` ### 总结: 根据是否涉及增值税的不同,会计分录会有所不同。如果不涉及增值税,直接将收到的款项记入“银行存款”(或“现金”)和“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如果涉及增值税,则需要将含税金额拆分为不含税收入和销项税额,分别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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