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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疑

我们是房产评估公司,关于国家规定2019年4.1-2021.12.31,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递减应纳税额。2019.10.1又规定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请问我们公司10.1以后可以按15%加计抵减吗?

我们是房产评估公司,关于国家规定2019年4.1-2021.12.31,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递减应纳税额。2019.10.1又规定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请问我们公司10.1以后可以按15%加计抵减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3年08月15日
回答 1
瑾梅老师
瑾梅老师 回答于2023年08月15日
金牌答疑老师
你好,同学。是的,这是又一个新征,你从新的计算

看过了以上“我们是房产评估公司,关于国家规定2019年4.1-2021.12.31,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递减应纳税额。2019.10.1又规定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请问我们公司10.1以后可以按15%加计抵减吗?”这个阐述,可爱的学员们你们看明白了吗,还有想问的吗,都可以问哦,如果还想报网课的,我们网站也有相对应的培训课哦,赶紧成为我们的会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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