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会计实务 >其他答疑

其他答疑

未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公司需要进行补缴吗?

2014年甲方用土地使用权向乙注资,因为未办理登记,一直由甲方代缴土地使用税,乙公司实际使用,后2018年甲公司把乙公司改制并入丙公司,现税务局让乙公司补2014-2018年税对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19年10月22日
回答 1
你好,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乙方实际使用,所以税务局要求乙补交。
0
讨论
9月报税还有 005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