淼淼老师
回复
木森老师
2025年07月16日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重复征收的嫌疑,以下是更详细的分析和应对思路:
---
一、核心问题:为何会被认为是“重复征收”?
1. 2022年收入少报:企业2022年实际收入应为A,但申报时仅为B(B < A),少报了(A - B)。
2. 税务局的核定方式:按2022年全年收入5%核定补税,即补税额 = A × 5%。
3. 可能的重复征收:如果企业已经按原申报收入B正常缴税,现在按A补税,相当于对(A - B)部分既补税又加收滞纳金或罚款,可能存在“重复”争议。
---
二、申诉理由及政策依据
# 1. 明确少报收入的性质,主张仅补缴少报部分税款
- 政策依据: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责任导致纳税人少缴税款的,可以免除滞纳金;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少缴税款的,可追征3年内税款和滞纳金。
-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如实申报,若发现少报,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但无需按“核定”方式重复征税。
- 操作建议:
- 提供2022年原始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证据,证明企业已按当时申报收入B缴税,现只需对(A - B)部分补税,而非按全部收入A核定补税。
- 强调“核定补税”应基于少报金额(A - B),而非全年收入A。
# 2. 反对“核定补税”的理由:已有准确数据,无需核定
- 政策依据:
-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税务机关核定税款的情形包括“纳税人拒不提供纳税资料”或“账目混乱难以查账”。若企业能提供完整、准确的2022年收入凭证,则不符合核定条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核定征收适用于无法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的情况,若企业能提供准确数据,应据实调整。
- 操作建议:
- 提交2022年收入明细账、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原始凭证,证明少报收入(A - B)的具体金额,说明无需核定,直接按实际少报金额补税即可。
# 3. 重复征收的风险:同一税款不得被两次征收
- 政策依据: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纳税人仅需缴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不得重复征税。
- 《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法》等税种法规均规定,税款应基于实际交易和申报情况征收。
- 操作建议:
- 计算已缴税款(基于原申报收入B)和应缴税款(基于实际收入A),明确补税金额应为(A - B)× 税率,而非A × 5%。
- 指出按2022年全年收入5%核定补税,可能导致实际税负远高于法定税率,违反税收公平原则。
# 4. 滞纳金和罚款的合理性:仅限少报部分,非全额
- 政策依据: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少缴税款的,除补缴税款外,需缴纳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和罚款(少缴税款的50%至5倍)。但滞纳金和罚款均应以少缴税款(A - B)× 税率为基数计算,而非全额收入A。
- 操作建议:
- 要求税务局重新计算滞纳金和罚款,仅限针对少报部分(A - B)的税款,而非按核定金额A计算。
---
三、具体行动步骤
1. 收集证据:整理2022年收入凭证、纳税申报记录、财务报表等,证明少报收入的具体金额和已缴税款。
2. 书面申诉:向税务局提交《税务异议申请书》,明确以下内容:
- 企业已按原申报收入B缴税,现仅需对少报部分(A - B)补税。
- 税务局核定补税的方式(按全年收入5%)不符合实际情况,请求据实调整。
- 滞纳金和罚款应以少缴税款(A - B)× 税率为基数计算。
3. 引用政策依据:在申诉书中引用《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规,强调税收公平和法定原则。
4. 沟通协商:主动与税务局负责人或法制科沟通,说明企业诉求,争取友好解决。
---
四、总结
税务局按2022年全年收入5%核定补税,可能存在“重复征收”或“核定不当”的问题。企业应通过提供原始凭证、引用税收法规,主张仅对少报部分(A - B)补税,并合理计算滞纳金和罚款。若协商无果,可考虑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