淼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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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老师
07月14日
看来你对会计处理的细节很关注,这非常好!你提到的几个问题都是实务中常见的难点,我一个个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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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取得发票,为什么叫“营业外收入”而不是“支出”?
答: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
- 营业外收入:指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收入,比如政府补助、捐赠收入、违约金收入等。
- 营业外支出:指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比如捐赠支出、罚款、自然灾害损失等。
为什么可能涉及“营业外收入”?
如果付款后长期未收到发票,且确定无法收回货物或服务(例如供应商破产、失联等),这笔预付的款项可能无法收回,形成“损失”。但如果是通过法律途径或其他方式追回部分款项,或者供应商主动退还款项,这部分退回的金额可能被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非经营性收入)。
你的情况可能是:
如果付款后未收到发票,但货物或服务已经收到并用于主营业务,这属于正常经营成本,不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只有当款项无法收回且与经营无关时,才可能涉及“营业外支出”。你需要根据具体业务性质判断,不要混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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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付款了没开发票,为什么是“预付账款”而不是“应付账款”?
答:
“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会计科目,分别对应不同的业务场景:
1. 预付账款:
- 定义:企业提前支付了款项,但尚未收到货物或服务,或者未收到合法发票。
- 用途:记录企业预先支付的款项,属于资产类科目(因为未来可以换取货物或服务)。
- 典型场景:付款给供应商后,货物尚未发货,或者发票未到。
2. 应付账款:
- 定义:企业已经收到货物或服务,但尚未支付款项,或者发票已到但未付款。
- 用途:记录企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项,属于负债类科目。
- 典型场景:货物已到并验收,但发票未到,企业暂估入账。
为什么你的情况是“预付账款”?
- 如果付款了但未收到发票,且货物或服务尚未到账,说明款项是提前支付的,属于“预付账款”。
- 如果货物已经到账但发票未到,企业需要暂估入账,计入“应付账款”(同时确认资产和负债)。但你的描述中似乎更偏向于“付款了但货物未到”,所以应该用“预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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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了一直未开发票,但确实是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难道因为没有票就调整税收吗?
答:
税务处理原则:
1. 税前扣除的凭证要求: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需要有合法有效的凭证(如发票、收据、合同等)才能在税前扣除。
- 如果完全没有发票,只有付款记录或合同,税务机关通常不允许税前扣除,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即补税)。
2. 特殊情况的处理:
-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发票,但业务是真实的,企业可以尝试用其他凭证(如合同、收款收据、银行流水、物流单据等)证明成本的真实性。不过,这种操作风险较高,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如果供应商后来补开发票,企业可以凭发票重新入账,并调整之前的暂估或预付账款。
3. 实务中的处理建议:
- 第一步:付款时先计入“预付账款”,待收到发票后再转入相应的成本或资产科目。
- 第二步:如果长期未收到发票,但业务是真实的,可以暂估入账(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应付账款-暂估”),但需要在税法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汇算清缴前)取得合法凭证。
- 第三步:如果确定无法取得发票,且税务风险较高,建议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避免被税务机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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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回答你的问题:
1. 营业外收入/支出:与你的业务无关,除非款项无法收回或属于非经营性收支。
2. 预付账款 vs 应付账款:付款了但未收到发票或货物,应计入“预付账款”;货物已到但未付款或未开票,应计入“应付账款”。
3. 税收调整:没有发票的成本费用,税务上通常不允许税前扣除,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业务真实但无发票,尽量通过其他凭证证明,但仍有税务风险。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你理清思路!如果还有疑问,欢迎继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