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会计税务

会计税务

工程劳务分包公司把他是业务再分包给我们建筑劳务公司,且签订劳...

工程劳务分包公司把他是业务再分包给我们建筑劳务公司,且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不知道是否合法,能否给他们开票,税务局已经咨询过,只要业务是真实、有效九就以开具发票,并没有正面做回答合同的合法性,因为对这样业务不熟悉,特咨询一下,是否有更好的处理办法?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26日
回答 1
作为一名老会计,对于你提出的关于工程劳务分包合法性及开票问题,以下是我的分析: ### 一、合同合法性分析 1. 法律禁止性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这是判断再分包行为合法性的核心依据。从你描述的情况看,工程劳务分包公司将其业务再次分包给你们建筑劳务公司,已涉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违法分包。 2. 资质与主体限制:若原分包公司具备劳务分包资质,其再次分包行为仍不合法;若其本身不具备资质,则第一次分包已违法,更遑论二次分包。需注意,即使双方签订协议,违法分包的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具体需司法或仲裁判定),但行政责任(如罚款、停业整顿等)仍需承担。 ### 二、税务风险与开票建议 1. 税务局的答复逻辑:税务部门仅对业务真实性和发票开具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核,不会对合同合法性作实质判断。因此,税务局允许开票不代表再分包行为合法,仅说明当前业务符合发票开具的基本条件(如真实交易、价格公允等)。 2. 开票的风险提示: - 若合同被认定无效:已开具的发票可能面临税务调整风险,例如需冲红重开或补缴税款。 - 企业责任风险:即使税务局未追究,违法分包可能导致企业被建设主管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吊销资质等),进而影响后续业务开展。 ### 三、更稳妥的处理方案 1. 立即停止再分包合作: - 书面通知原分包公司,因合同可能涉及违法,终止合作协议并留存证据。 - 建议原分包公司直接与实际施工方(如你们公司)签订一次性分包合同,确保分包层级合法。 2. 合规替代方案: - 以“专业作业承包”名义合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专业作业承包不属于分包,可规避再分包限制。但需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小规模劳务作业”定义,且不涉及主体结构施工。 - 变更合同性质:例如将再分包协议改为“劳务居间协议”或“设备租赁协议”,但需确保交易实质与合同形式一致,避免虚构业务。 3. 补救措施: - 若已开具发票,在合同效力未明确前,可暂按税务局要求正常申报,但需留存与原分包公司的沟通记录、资金流水等证据,以备后续争议处理。 - 向建设主管部门咨询合同合法性,或寻求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明确责任划分。 ### 四、总结建议 1. 法律优先:违法分包的合同效力存在重大风险,建议立即终止合作或调整模式,避免因小失大。 2. 税务合规:已开票部分需确保业务真实,但需为潜在的合同无效风险做好准备(如税务自查、资料归档)。 3. 长期规划:未来承接业务时,务必核实分包层级和资质,避免卷入违法分包链条。可要求上游企业提供总包合同复印件,核查分包合法性。
更多
0
讨论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