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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税务

老师您好,我们是新建企业,厂房里新建设备生产线,设备厂商过来...

老师您好,我们是新建企业,厂房里新建设备生产线,设备厂商过来我公司安装,这种需要厂家过来预缴税款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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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张,干会计这行快十五年了。关于你们新建企业设备生产线安装的税务问题,我给你们好好捋一捋: 1. 预缴税款的核心逻辑 设备厂商是否需要预缴税,关键看业务性质和税法规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如果厂商在异地(跨县市)提供安装服务,属于“外出经营”,理论上需要在当地预缴增值税及附加。但具体要看合同约定和实际执行情况。 2. 三种常见情况分析 - 情况1:设备销售+安装打包合同 若合同明确包含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且厂商已开具混合销售发票,通常由厂商自行处理税款,无需单独预缴。但需确认发票是否合规(如税率是否分开标注)。 - 情况2:纯安装服务单独结算 若安装服务单独计价,且厂商跨区域作业,则需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及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建议要求厂商提供预缴税款凭证,避免日后被税务机关追责。 - 情况3:厂商委托第三方安装 若安装由第三方公司承接,则由第三方负责预缴;若仍由设备厂商直接派人安装,则按情况2处理。 3. 实操建议 - 合同审核:检查合同中是否明确安装服务的税务责任归属,避免模糊条款。 - 索要凭证:要求厂商提供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或在发票备注中说明已预缴。 - 风险防范:若厂商拒绝预缴,可协商由其开具发票时直接按全额纳税,避免企业被连带处罚。 4.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服务增值税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2016年11号),建筑服务(含安装)跨区域提供需预缴增值税。但实务中存在执行差异,建议提前与当地税局沟通。 总结:让厂商预缴税是合规做法,但需结合合同和业务模式判断。若拿不准,可让厂商出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预缴,同时留存好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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