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如果贵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需要建立复式账:
- 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
- 月销售(营业)额在4万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建立简易账,也可以选择不设置账簿,但需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至于会计制度备案,虽然不是强制要求,但备案有助于规范个体工商户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如果决定进行会计制度备案,建议从实际开始执行会计制度的日期起算有效期,而不是统一设定为2025年1月1日。这样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处理能力。
根据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如果贵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需要建立复式账:
- 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
- 月销售(营业)额在4万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建立简易账,也可以选择不设置账簿,但需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至于会计制度备案,虽然不是强制要求,但备案有助于规范个体工商户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如果决定进行会计制度备案,建议从实际开始执行会计制度的日期起算有效期,而不是统一设定为2025年1月1日。这样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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