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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欠B公司钱,现在B公司注销了,A公司可以把钱打给原B公司的...

A公司欠B公司钱,现在B公司注销了,A公司可以把钱打给原B公司的法人吗?还需要写协议或者说明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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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实践中,如果A公司欠B公司款项,而B公司已经注销,那么A公司再将欠款直接支付给原B公司的法人是存在法律风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司注销后其法人资格即告消灭,因此原则上不应将款项直接打给法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财产与法人财产是分离的,即使B公司已注销,其资产和负债仍需依法清算后才可能分配。 在此情形下,A公司应要求B公司提供清算组或管理人的信息,并与之联系,依照清算程序和法律规定来处理这笔应付款项。 至于是否需要书面协议或说明,鉴于公司注销后的复杂性,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A公司与B公司代表或清算组签订书面协议,并要求对方提供明确的清算方案或法律文书以作备案。这可有效规避因非法支付而带来的连带责任风险。 为总结,对于A公司而言,在B公司已经注销的情况下,不宜简单地将款项支付给原法人。正确的做法是应通过法定的清算程序,并采取谨慎的书面协议来规范此类支付,确保合法、适当且有迹可循。遵循这些步骤不仅能保证A公司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未来可能因处理不当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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