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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增值税税率9%的货物适用范围时有蔬菜,后面又提到了流通环...

在学习增值税税率9%的货物适用范围时有蔬菜,后面又提到了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请问什么样的情况叫批发零售,什么样的情况适用9%呢?可以举例说明吗?我单位在疫情期间为政府提供蔬菜肉蛋然后分发给居民群众,现在政府要求我们开票 这种情况适用流通环节免征还是9%啊?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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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批发业指向其他批发或零售单位(含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批量销售生活用品、生产资料的活动,以及从事进出口贸易和贸易经纪与代理的活动。例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批发商将大量蔬菜销售给超市、餐馆或其他零售商,或者销售给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用于集体消费,这属于批发活动;外购非免税蔬菜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蔬菜进行销售,且该蔬菜不属于免税范围的,适用 9% 的增值税税率。例如,一般纳税人从其他非农业生产者处购进蔬菜再销售给下游企业或消费者,应按照 9% 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加工后非免税蔬菜销售: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以及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属于农产品范围,若不是自产自销且不符合免税条件,销售时适用 9% 的税率。比如,企业将外购的新鲜蔬菜进行晾晒制成干菜后销售,就适用 9% 的税率。 放弃免税政策销售: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若原本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 号)规定的免税条件,但选择放弃免税,以书面形式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此时销售蔬菜的税率为 9%。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 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 号)规定,对从事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你单位在疫情期间为政府提供蔬菜肉蛋然后分发给居民群众,这种行为属于批发零售环节,若你单位是从事蔬菜、鲜活肉蛋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那么销售蔬菜、鲜活肉蛋应适用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免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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