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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1 月 10 日,甲公司收到法院通知,被告知乙公司状告甲...

2024 年 11 月 10 日,甲公司收到法院通知,被告知乙公司状告甲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甲公司公开道歉并进行合理赔偿。2024 年 12 月 31 日,法院尚未宣判,甲公司在接到法院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但至 2024 年年末仍无确切结果,甲公司将该事项作为或有负债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请问这句话对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4月28日
回答 1
这句话正确。理由如下:甲公司被告知侵犯乙公司专利权,在2024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宣判且无确切结果,说明该事项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符合或有事项的特征。或有负债是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在此案例中,甲公司面临的侵权诉讼结果未知,可能承担赔偿等义务,应作为或有负债在附注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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