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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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老师
2024年06月06日
根据我找到的相关资料,如果员工已经离职,且公司不再需要将多扣的个税退还给该员工,那么这部分多扣的个税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的会计分录应该是:借:其他应付款--XXX(多扣工资) 贷:营业外收入。
但是,这种做法可能会引发一些争议,因为从理论上讲,个税是由员工个人承担的,而不是公司。如果公司在计算工资时多扣了员工的个税,那么这部分钱应该退还给员工,而不是计入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如果确实发生了,也应该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