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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0年07月13日
回答 1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长期应付款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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