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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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10月27日
若房产税无法通过三方协议扣款,即使房产地址未变但公司办公地跨区变更,可能因属地管辖差异导致系统识别异常。建议立即前往白云区税务局重新签订属地三方协议,并核对银行账户信息是否同步更新。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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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10月22日
您当前的“分配比例”在《A2020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中,第7列“分摊比例”显示:
- 总机构分摊:0.50
- 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0.50
两者合计为 1.00,比例之和等于1,符合要求。
> ✅ 所以“分配比例之和不等于1”的报错不是因为这个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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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您提到的“盈利10万多,但弥补亏损后不需交税”:
从主表看,您的:
- 利润总额:109,641.27 元
- 无应纳税所得额(第25行)→ 因为有以前年度亏损可弥补
✅ 这是正常情况,说明您之前有亏损结转,本期利润被抵消了,所以应纳税所得额为0,无需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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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原因导致“申报失败:分配比例之和不等于1”:
尽管您表中比例加起来是1,但系统可能因以下原因报错:
1. 数据未保存或未刷新:修改后未点击“保存”或页面未更新。
2. 多处填写比例:如其他附表或历史数据残留影响。
3. 分公司已注销但未删除:系统仍保留其分配比例。
4. 手工录入错误:小数点精度问题(如0.5和0.500000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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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建议:
1. 检查是否所有比例字段都填了,且总和为1
- 查看是否有隐藏行或自动计算字段异常
- 确保“总机构分摊”+“财政集中分配”+“分支机构分摊”=1(但一般只有前两项)
2. 若分公司已注销,应删除其信息
- 在《A20200》表中删除已注销分支的行
- 或将其状态改为“已注销”,避免参与分摊
3. 取消汇总纳税资格(如不再需要)
- 登录电子税务局 → 【我要办税】→ 【综合信息报告】→ 【税务事项】→ 【汇总纳税企业信息报告】
- 填写并提交“终止汇总纳税”申请
- 之后可按独立纳税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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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
- ✅ 您目前的分配比例总和是1,没有问题
- ❌ 报错可能源于系统缓存、旧数据或未正确提交
- 📌 建议:删除已注销分公司、重新保存、尝试刷新页面或退出重进
- 如仍失败,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咨询
需要我帮您核对具体填报数据吗?可以提供截图细节。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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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10月16日
个税申报表中“已扣金额”来源于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按税法规定根据员工各类应税所得(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计算的应纳税额,在发放时代扣并暂存待缴的税款。该金额需按期汇总申报并解缴入库。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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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10月16日
考勤表通常在次月月初(1-3号)由各部门提交,财务据此核算工时→计算应发工资→代扣社保公积金等→再按约定方式处理个税(如企业承担则计入成本)。建议建立固定时间节点确保流程连贯。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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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10月16日
假设老板承担个税:若员工实收10000元,先算出含税工资(如税率3%),则总成本=10000/(1-3%)≈10309.28元。分录:①借管理费用10309.28,贷应付职工薪酬10309.28;②借应付职工薪酬10309.28,贷银行存款10000+应交税费309.28。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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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10月16日
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按承担金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支付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需先换算员工含税工资再计税。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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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10月16日
做得对!及时向老板传达合规要求很重要。后续严格按实际业务开票入账,坚守底线才能长久发展。有其他财务问题随时问我。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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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10月10日
是的,合并后仅保留总公司“其他应收-分公司”贷方40元,分公司对应的“其他应付”全额抵消不再体现。
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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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师
09月26日
您提到的“300万以下统一5%”不准确。政策分两档:≤100万部分按5%(25%×20%),100万~300万部分按10%(50%×20%)。例如200万所得额时,税额=100×5%+100×10%=15万,实际税负率7.5%,并非全部5%。
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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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师
09月26日
若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
①≤100万部分×25%×20%=实际税负5%;
②超100万的100万部分×50%×20%=实际税负10%;
总税额=100×5%+100×10%=15万元。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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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10月10日
贷方余额实质是预收性质,合并时应与分公司的“其他应付”对冲。按净额列示,即50元(总司贷方)-10元(分司贷方)=40元负债。
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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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10月27日
若仅公司办公地点变更而房产地址未变,无需修改房产税三方协议。但需向白云区税务局报备经营地址变更,更新税务系统中的注册信息以确保后续管理合规。原三方协议仍有效,扣款基于房产所在地不变。
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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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10月27日
是的,房产地址变更后需同步更新税务系统中的登记信息,并重新签订属地税务机关(白云区)的三方协议,确保扣款辖区与房产所在地一致。建议携带产权证明等材料到白云区税务局办理变更手续。
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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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10月22日
不对。
“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应填本年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发生额(即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正确。
“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应填本年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借方发生额,但需注意:
该栏填写的是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或银行存款金额,即“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借方累计发生额(不含代扣代缴个税、社保等非支付部分)。
简言之:
✅ 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 = 应付职工薪酬贷方发生额
✅ 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 = 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