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现金流量表附表时,对于这笔业务,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 一、关于“主营业务收入”项目
1. 分析
- 主营业务收入90元是利润表项目,它反映的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情况。在现金流量表附表中,这一项目主要是用于调节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之间的关系。
- 由于这笔业务只是确认了收入,并没有实际的现金流入,所以在填写附表时,“主营业务收入”项目仍然填写90元。
2. 填写方式
- 在现金流量表附表的“主营业务收入”栏中,填入90元。这表示利润表中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但需要注意后续通过调整项目来反映其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 二、关于“应收账款”项目
1. 分析
- 应收账款增加90元(借方应收100元,对应主营业务收入90元和应交税费10元,这里主要考虑收入对应的应收账款部分),这意味着企业的收入没有带来现金的流入,而是形成了一项债权。
- 在现金流量表附表中,应收账款的增加需要在“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项目中进行体现,并且由于它是导致现金流量减少(相对于收入确认但没有现金流入的情况)的因素,所以符号为负。
2. 填写方式
- 在现金流量表附表的“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栏中,填入 - 90元。这表示应收账款的增加减少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通过这样的填写,能够准确地在现金流量表附表中反映这笔业务对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调节关系。即从净利润角度确认了主营业务收入90元,但由于应收账款的增加,这部分收入并没有带来实际的现金流入,所以在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时需要将应收账款增加的90元作为减项。
在填写现金流量表附表时,对于这笔业务,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关于“主营业务收入”项目
1. 分析
- 主营业务收入90元是利润表项目,它反映的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情况。在现金流量表附表中,这一项目主要是用于调节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之间的关系。
- 由于这笔业务只是确认了收入,并没有实际的现金流入,所以在填写附表时,“主营业务收入”项目仍然填写90元。
2. 填写方式
- 在现金流量表附表的“主营业务收入”栏中,填入90元。这表示利润表中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但需要注意后续通过调整项目来反映其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二、关于“应收账款”项目
1. 分析
- 应收账款增加90元(借方应收100元,对应主营业务收入90元和应交税费10元,这里主要考虑收入对应的应收账款部分),这意味着企业的收入没有带来现金的流入,而是形成了一项债权。
- 在现金流量表附表中,应收账款的增加需要在“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项目中进行体现,并且由于它是导致现金流量减少(相对于收入确认但没有现金流入的情况)的因素,所以符号为负。
2. 填写方式
- 在现金流量表附表的“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栏中,填入 - 90元。这表示应收账款的增加减少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通过这样的填写,能够准确地在现金流量表附表中反映这笔业务对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调节关系。即从净利润角度确认了主营业务收入90元,但由于应收账款的增加,这部分收入并没有带来实际的现金流入,所以在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时需要将应收账款增加的90元作为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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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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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月老师
2025年05月23日
以前是查账征收的个体户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改为核定征收,但各地政策执行存在差异,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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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与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个体工商户在以下情形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或个体户可主动申请调整征收方式:
1. 账簿不健全或未设置账簿:例如未按规定建账、账目混乱无法准确核算;
2.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如收入申报远低于实际经营水平;
3. 因经营亏损、无力聘请财务人员等导致无法持续查账征收;
4. 其他符合税务机关核定条件的情形(如成本分摊不清、逾期未申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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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流程
若个体户主动申请改为核定征收,需遵循以下步骤:
1. 准备材料: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原查账征收的纳税记录、申请核定的理由说明(如账目混乱、财务人员缺失等);
2. 提交申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明确请求改为核定征收;
3. 税务机关审核:税务部门会核查个体户的经营模式、账簿情况等,判断是否符合核定条件;
4. 批准与执行: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将调整征收方式,并告知核定税率或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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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 政策收紧趋势:近年来部分地区(如上海、江苏、浙江等)已逐步收缩核定征收政策,大量个体户被要求转为查账征收。例如某地区超6000家个体户因“账目不规范”被终止核定征收;
2. 税负对比:
- 查账征收:按实际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5%-35%超额累进税率),需严格记账;
- 核定征收:通常按收入的一定比例(如0.5%-2%)缴税,综合税负可能更低,但需承担政策风险;
3. 风险提示:
- 若个体户强行通过“虚假申报”压低收入以适用核定征收,可能被认定为偷税;
- 核定征收不代表完全免责,税务机关仍可能事后稽查账目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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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议
1. 评估自身需求:若账目混乱或人力不足,可尝试申请核定征收以简化流程;若经营规模较大、利润率高,查账征收可能更节税;
2. 咨询当地税务部门:各地对核定征收的口径不同(如部分园区有特殊政策),需提前确认可行性;
3. 规范财务管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保留完整票据、合理控制成本都是降低税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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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查账征收改核定征收是允许的,但需满足法定条件且需结合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