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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你好老师,我公司去年销售一批货给经销商,款收了,票开了,现在...

你好老师,我公司去年销售一批货给经销商,款收了,票开了,现在货送去的对方一直未售出要退货,当时开的是个人普票,我4月红冲,本月申报的时候增值税申报表开具其他发票一栏就是负数,点击提交申报就一直提示这一栏填报异常这种怎么办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09日
回答 1
竹子老师
竹子老师 回答于05月09日
金牌答疑老师
别急,这种情况在申报增值税时挺常见的。我干会计这行十多年了,遇到过不少类似问题。听我给你拆解拆解: 1. 先核对发票信息 - 确认红冲的发票是否在4月已正确开具(注意票面信息与原票完全一致,包括购买方名称、税号、金额、税额等)。 - 检查开票系统是否已上传红冲发票的数据,若未上传或上传失败,需重新提交。 2.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逻辑 - 附表一(销售情况表)中“开具其他发票”栏次填报负数时,需确保以下逻辑: - 销售额和税额必须同步负数(如原票销售额100元,税额13元,红冲时应填-100和-13); - 第9列“合计”栏会自动计算,但系统可能误判负数导致提示异常。 - 解决方法:尝试将“开具其他发票”的负数金额拆分到具体行次填写(如原票对应的税率行),而非直接在总栏填负数。例如,若原票是3%征收率,则在附表一对应税率行填负数。 3. 系统比对规则 - 税务局系统会对开票数据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若红冲发票已上传,但申报表未按规则填写,会触发异常提示。 - 建议操作: - 在附表一“开具其他发票”栏填负数后,同时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栏填正数(金额与红冲发票一致),以抵消负数影响,避免系统误判。 - 申报成功后,再通过《红字增值税发票信息表》冲减收入和销项税额(需做账务调整)。 4. 特殊情况处理 - 若上述方法仍无法申报,可能是系统未及时同步红冲发票信息。可尝试以下操作: - 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并申请手动修改申报数据; - 在申报表“备注栏”注明红冲发票的代码、号码及原因,便于税务人员审核。 5. 账务处理提醒 - 红冲发票的会计分录应为: ```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 - 若跨年红冲,需调整以前年度损益(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最后提醒:申报前务必再次核对附表一、主表与开票数据的一致性,尤其是税额逻辑。若系统仍提示异常,可拨打12366咨询当地税务部门,说明具体情况获取针对性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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