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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下,500元以下的收据,没有身份证号,只是收到条签...

老师,我想问下,500元以下的收据,没有身份证号,只是收到条签名按手印,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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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中,对于500元以下的收据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我会详细解释相关的规定和操作要点: 1. 政策依据: -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同时,第八条规定,对于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每次(月)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的,可凭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其中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必要信息、金额等,并在填写时注明“个人代开发票”字样。 2. 具体分析: - 如果该收据是支付给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且该个人的销售额未超过增值税起征点,那么从理论上讲,是可以凭该收据及内部凭证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但这里的关键是收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必要信息、金额等,并注明“个人代开发票”字样。 - 然而,你提到的收据没有身份证号,这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这样的收据是不能直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 3. 建议措施: - 尝试与收款方沟通,补充完善收据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 - 如果无法补充完善收据信息,可以考虑采取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如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等,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但这些辅助材料并不能直接替代合规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 在未来的交易中,务必注意取得合规的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以避免类似的税务风险。 综上所述,对于500元以下的收据,如果没有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是不能直接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建议采取上述措施来完善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未来交易中取得合规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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