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关于你的问题,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工资发放时间的处理。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按照实际发放的月份进行纳税申报。如果工资薪金在实际发放时已经跨年度,那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具体到你所描述的情况,2014年7-12月的工资在2015年1月份由甲方代发,共计12.9万元。以下是详细的解析过程:
### 一、明确工资发放时间和申报时间的关系
1. 实际发放时间:2015年1月
2. 工资所属期间: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
根据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按实际发放的月份申报个税。因此,这部分工资应在2015年1月进行申报。
### 二、将工资分摊至各所属月份
为了合理地将这部分工资计入2014年的应税收入,可以考虑以下方法:
1. 计算每月应得工资:
- 总金额:12.9万元
- 涉及月份:6个月(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
- 每月应得工资 = 12.9万元 / 6个月 = 2.15万元/月
2. 确定每月应纳税额:
- 根据每月应得工资计算每月应纳税额。假设没有其他扣除项,仅考虑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 三、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假设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2.15万元,减去免征额5000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65万元。
|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元)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
| 1 | 不超过3,000 | 3 | 0 |
| 2 | 超过3,000至12,000 | 10 | 210 |
| 3 | 超过12,000至25,000 | 20 | 1,410 |
| ... | | | |
对于每月应纳税所得额1.65万元:
- 其中3,000元部分,税额 = 3,000 × 3% = 90元
- 剩余13,500元部分,税额 = 13,500 × 10% - 210 = 1,350 - 210 = 1,140元
- 每月应纳税额 = 90 + 1,140 = 1,230元
### 四、汇总全年应纳税额
由于这部分工资在2015年1月发放,但属于2014年的收入,因此在2014年汇算清缴时,应将这部分税款计入2014年的应纳税额。
- 每月应纳税额:1,230元
- 6个月合计应纳税额:1,230元 × 6 = 7,380元
### 五、结论
虽然这部分工资在2015年1月发放,但因为其属于2014年的收入,所以应在2014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调整,将这部分税款计入2014年的应纳税额。具体操作可以与税务机关沟通,按照其要求进行补充申报或调整。
希望这个解析对你有所帮助!
你好,
关于你的问题,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工资发放时间的处理。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按照实际发放的月份进行纳税申报。如果工资薪金在实际发放时已经跨年度,那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具体到你所描述的情况,2014年7-12月的工资在2015年1月份由甲方代发,共计12.9万元。以下是详细的解析过程:
一、明确工资发放时间和申报时间的关系
1. 实际发放时间:2015年1月
2. 工资所属期间: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
根据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按实际发放的月份申报个税。因此,这部分工资应在2015年1月进行申报。
二、将工资分摊至各所属月份
为了合理地将这部分工资计入2014年的应税收入,可以考虑以下方法:
1. 计算每月应得工资:
- 总金额:12.9万元
- 涉及月份:6个月(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
- 每月应得工资 = 12.9万元 / 6个月 = 2.15万元/月
2. 确定每月应纳税额:
- 根据每月应得工资计算每月应纳税额。假设没有其他扣除项,仅考虑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三、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假设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2.15万元,减去免征额5000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65万元。
|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元)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
| 1 | 不超过3,000 | 3 | 0 |
| 2 | 超过3,000至12,000 | 10 | 210 |
| 3 | 超过12,000至25,000 | 20 | 1,410 |
| ... | | | |
对于每月应纳税所得额1.65万元:
- 其中3,000元部分,税额 = 3,000 × 3% = 90元
- 剩余13,500元部分,税额 = 13,500 × 10% - 210 = 1,350 - 210 = 1,140元
- 每月应纳税额 = 90 + 1,140 = 1,230元
四、汇总全年应纳税额
由于这部分工资在2015年1月发放,但属于2014年的收入,因此在2014年汇算清缴时,应将这部分税款计入2014年的应纳税额。
- 每月应纳税额:1,230元
- 6个月合计应纳税额:1,230元 × 6 = 7,380元
五、结论
虽然这部分工资在2015年1月发放,但因为其属于2014年的收入,所以应在2014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调整,将这部分税款计入2014年的应纳税额。具体操作可以与税务机关沟通,按照其要求进行补充申报或调整。
希望这个解析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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