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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会计

跨地区建筑工程项目在哪缴纳税款?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建筑工程项目不归属于同一地区的税务局管辖可不可以不开外经证,直接在本地交交增值税,还是说必须要在工程所在地预交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19年12月25日
回答 1
你好,财税【2016】36号: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十二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即跨市,跨省的就要异地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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