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中级会计 >经济法

经济法

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善意持票人可以向其追索吗?

那丁是不是就可以向乙行使追索权了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17年04月11日
回答 1
陈陈老师
陈陈老师 回答于2017年05月03日
金牌答疑老师
丁不可以向乙行使追索权。因为乙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和丁是否善意、支付对价没有关系。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牛账网的同学们,只有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才会有更快的进步,不要吝啬你们的问题,让我们一起来解决,轻松面对考试,加油,你gio我滴giogio!~
更多
0
讨论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获取验证码
热门标签词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