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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第一季度暂估了50万的费用发票,但是费用发票没有来,我是...

老师我第一季度暂估了50万的费用发票,但是费用发票没有来,我是直接把暂估的分录可以删除吗,还是在第二季度做红字冲回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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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你在第二季度做红字冲回,而不是直接删除暂估的分录。以下是具体原因和分析: ### 一、为什么不能直接删除暂估分录? 1. 会计处理规范 暂估费用时,你已经做了借记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的分录。如果直接删除分录,会导致当期费用被低估,且应付账款-暂估科目会出现异常余额(如无对应的贷方冲减)。正确的做法是通过红字分录冲回,保持账务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跨期调整的逻辑 第一季度的暂估属于前期账务,直接删除会破坏会计期间的连续性。红字冲回能明确反映“暂估费用未实现”的调整过程,符合会计核算的匹配原则。 3. 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如果暂估费用在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已税前扣除,但汇算清缴前未取得发票,需做纳税调增。红字冲回能准确反映费用的冲减,避免税务风险。 ### 二、如何正确处理? 1. 第二季度做红字冲回分录 ``` 借:应付账款-暂估 50万 贷: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红字)50万 ``` 说明:用红字冲回原分录,抵消第一季度的暂估费用和应付账款。 2. 后续处理(根据发票情况) - 如果收到发票:按发票金额重新入账,借记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同时根据发票税额处理进项税(需注意暂估时通常不含税)。 - 如果仍未收到发票: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次年5月31日)补充凭证,否则需纳税调增。若汇算清缴后仍无发票,则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 三、注意事项 1. 暂估时限:暂估费用一般不超过1个月,长期未冲回可能引发税务质疑。 2. 税会差异:暂估费用在税务上仅允许在汇算清缴前扣除,需确保发票或实际支付凭证的时效性。 3. 替代凭证:若发票无法取得,可考虑用合同、付款记录等作为替代凭证(需符合税务规定)。 ### 四、总结 正确操作:第二季度红字冲回暂估分录,后续根据发票情况重新入账或进行税务调整。 风险提示:直接删除分录可能导致账务混乱、税务风险,且不符合会计处理逻辑。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到你,会计处理需严谨,建议结合实际业务和税务政策谨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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