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的加计扣除金额不是放在“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这个科目里。
根据相关税收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符合条件时可按规定比例计提加计抵减额,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专栏进行核算,而不是放在“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中。例如,某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为50,000元,适用10%的加计抵减比例,计提加计抵减额5,000元时,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5,000,贷:其他收益5,000。
进项税的加计扣除金额不是放在“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这个科目里。
根据相关税收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符合条件时可按规定比例计提加计抵减额,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专栏进行核算,而不是放在“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中。例如,某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为50,000元,适用10%的加计抵减比例,计提加计抵减额5,000元时,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5,000,贷:其他收益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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