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老会计,我来给你分析下这2张电费发票的问题。
### 一、为什么两张发票不一起开成专票
1. 税率适用规则不同
- 13%专票对应的是正常的销售电力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而0税率发票通常是用于特定的跨境应税行为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特定免税业务等情况。比如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等符合条件的业务才可以开具0税率发票。很明显,给你们开电费的这个业务不属于能开0税率专票的范畴,所以不能把正常13%税率的业务和0税率业务合并开成专票。
2. 发票类型与业务性质匹配
- 对于适用0税率的业务,按照规定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为专票是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销售货物、劳务等应税行为的抵扣凭证,而0税率业务本身在税收上有特殊政策,其进项税额不能像正常税率的业务那样进行抵扣,所以从业务性质和税收规定角度,这部分业务开普票更合适,也不符合开专票的条件。
### 二、是否可以把总金额当成专票开具
1. 违反税收规定
- 如前面所说,0税率部分的业务是不能开具专票的,如果强行把总金额都按专票开具,这是严重的虚开发票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3%或5%征收率发票(这里假设开票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一般纳税人开0税率发票也有严格条件),擅自开具13%专票属于虚开行为。现在税务大数据监控很严格,这种操作肯定会被系统预警,一旦查实,会面临补税、500%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2. 业务实质决定开票方式
- 从业务实质上看,这两张发票对应的业务性质不同,一张是正常的应税电力销售业务(13%专票),一张是符合0税率条件的业务(0税率普票)。必须按照各自的业务性质和税收规定分别开具发票,不能混淆。
作为一名老会计,我来给你分析下这2张电费发票的问题。
一、为什么两张发票不一起开成专票
1. 税率适用规则不同
- 13%专票对应的是正常的销售电力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而0税率发票通常是用于特定的跨境应税行为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特定免税业务等情况。比如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等符合条件的业务才可以开具0税率发票。很明显,给你们开电费的这个业务不属于能开0税率专票的范畴,所以不能把正常13%税率的业务和0税率业务合并开成专票。
2. 发票类型与业务性质匹配
- 对于适用0税率的业务,按照规定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为专票是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销售货物、劳务等应税行为的抵扣凭证,而0税率业务本身在税收上有特殊政策,其进项税额不能像正常税率的业务那样进行抵扣,所以从业务性质和税收规定角度,这部分业务开普票更合适,也不符合开专票的条件。
二、是否可以把总金额当成专票开具
1. 违反税收规定
- 如前面所说,0税率部分的业务是不能开具专票的,如果强行把总金额都按专票开具,这是严重的虚开发票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3%或5%征收率发票(这里假设开票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一般纳税人开0税率发票也有严格条件),擅自开具13%专票属于虚开行为。现在税务大数据监控很严格,这种操作肯定会被系统预警,一旦查实,会面临补税、500%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2. 业务实质决定开票方式
- 从业务实质上看,这两张发票对应的业务性质不同,一张是正常的应税电力销售业务(13%专票),一张是符合0税率条件的业务(0税率普票)。必须按照各自的业务性质和税收规定分别开具发票,不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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