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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建筑项目都是在佛山,第一季度开票超过40万,大良有3个项目...

异地建筑项目都是在佛山,第一季度开票超过40万,大良有3个项目合计超过了35万,单独的都没有超过,这种情况要异地预缴税款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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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你提出的问题,以下是我的分析和建议: ### 一、是否需要异地预缴税款? 需要异地预缴增值税。 根据现行政策,小规模纳税人跨区域(不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提供建筑服务,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时,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你的项目虽在佛山大良,但属于同一地级市(佛山市),是否属于“异地”需明确以下两点: 1. 机构所在地与项目所在地是否属于同一地级市: - 若你的公司机构所在地与大良属于不同地级市(例如公司注册在广东省其他城市),则属于“异地项目”,需预缴; - 若公司注册地与大良同属佛山市,则不属于“异地”,无需预缴。 2. 开票金额的判定: - 你提到“第一季度开票超过40万”,若包含大良项目的35万,则总开票金额已超过30万,需预缴; - 若大良项目单独计算(35万未超过30万),但其他项目开票导致总金额超限,仍需整体预缴。 ### 二、政策依据与操作要点 1. 预缴规则: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小规模纳税人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时,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若项目属于“异地”(跨地级市),即使单个项目未超30万,但总开票金额超限,仍需预缴。 2. 例外情况: - 若所有项目均在同一地级市内(如佛山市内),则不属于“异地”,无需预缴。 - 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超限,均需按2%或3%预缴(具体取决于计税方法)。 3. 操作步骤: - 开具外经证: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 预缴税款:在电子税务局或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交《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附合同、发票等资料。 - 申报抵扣:预缴后,需在机构所在地申报时抵扣已缴税款。 ### 三、注意事项 1. 分项目计算:若多个项目分布在不同地级市,需分别按项目所在地计算预缴税款。 2. 时间节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或收到款项的当天,需在次月15日前完成预缴。 3. 免税政策:若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且均为普票,可享受免税,但仍需办理外经证。 ### 四、结论 你的情况需分两步判断: 1. 确认公司机构所在地与大良是否属于同一地级市; 2. 若属于异地,且季度总开票超30万,则需预缴;若未超30万,无需预缴。 建议联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实“异地”定义,避免漏缴或误缴。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到你,如有进一步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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