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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为供应商,因送货不及时,客户从货款中扣200元为违约金,怎...

我方为供应商,因送货不及时,客户从货款中扣200元为违约金,怎么做账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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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提出的因送货不及时客户从货款中扣200元违约金的做账问题,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1. 确认收入时 - 假设销售商品时,按正常情况确认收入,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对应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发生违约金扣除时 - 方式一:作为销售折让处理 - 如果合同约定了因送货不及时等情况可视为销售折让,且符合相关条件,那么可以按销售折让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收入,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之前已确认了对应的销项税额,需要按规定冲减),贷:应收账款。 - 例如:销售商品含税价为1130元(其中价款1000元,增值税130元),因送货不及时客户扣除200元违约金。则调整后的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收入 181.82(200÷1.13),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18,贷:应收账款 200。 - 方式二: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 如果不符合销售折让的条件,或者企业更倾向于将这种违约损失单独核算,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 - 违约金支出200,贷:应收账款200。 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账务处理方式需要根据企业的会计政策、合同约定以及税务规定等因素综合确定。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资料,以备后续审计和税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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