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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建设单位给总承包方的农民工工资账户打款,总承包方如何做账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27日
回答 1
希文老师
希文老师 回答于05月27日
金牌答疑老师
对于建筑行业建设单位给总承包方的农民工工资账户打款,总承包方的做账方法有着深入的了解。以下是根据相关法规和实际操作经验给出的建议: ### 一、收到建设单位打款时 - 若明确为农民工工资专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 - 农民工工资专户款项”。此分录体现资金到账且性质为代付农民工工资的专项应付款项,专户专用,需与其他资金区分核算。 - 若未明确款项性质(含工程款与工资混合情况):先按工程款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 建设单位”(假设此前已计应收账款)。后续根据工资发放情况,从“应收账款”转入“其他应付款 - 农民工工资专户款项”,确保工资专款专用,避免挪用。 ### 二、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时 - 确认工资费用:根据劳务分包合同或内部核算的农民工工资清单,借记“工程施工 - 合同成本 - 人工费”(若直接核算到项目成本),或先归集到“应付职工薪酬 - 农民工工资”再转入成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 - 农民工工资专户款项”,表明从专户支付工资,减少应付工资负债。 - 实际代发工资: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 - 农民工工资专户款项”,贷记“银行存款”。需保留银行流水、工资发放明细等资料,以备审计与监管检查,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查。 ### 三、特殊情况处理 - 建设单位拖欠工资款:总承包方需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时,借记“其他应收款 - 建设单位(垫付工资)”,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向建设单位追讨欠款,收回款项时再冲减“其他应收款”。 - 工资与工程进度挂钩:若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拨付工资款,总承包方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或实际完成的工程节点确认收入与成本。例如,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 人工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 农民工工资”,再通过专户发放。 总承包方在做账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会计准则,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建议定期与建设单位、劳务分包方核对工资支付情况,留存完整的工资发放记录、银行回单及三方协议,以应对税务稽查与劳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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